2022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出台,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教育部和湖南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选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国家标准机构代码:12597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子镇樊深堤;邮政编码:410201

第六条学校级别:高职院校

第七条办学性质:国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商务厅

第十条毕业证书颁发: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入学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发证学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成立检查监督小组,安排专人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按专业划分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学生所在省出版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批次层次:高职专科批。??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规定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1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对投档至我院的考生,原则上按照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专业额满的情况下,可能按照考生其他顺位志愿专业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加分认可度及关爱录取政策:对当年省招生办公布批准的普通高校关爱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学校将优先考虑符合优秀录取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和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的考生。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乙肝检测的通知》(教科〔2010〕2号)。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们能照顾好自己,符合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他们将被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按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后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每生每年800-1200元/年(含空调维护费)收费。??

第八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731-88131755、88131756、88131757传真:0731-88131718

监理投诉电话:0731-88131715

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hnwmxy.com/hezuobangongshi/

咨询QQ群:198258255

报名微信公众号:hnwmzyzsjyc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委托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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