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区清退的可用于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合计12套,结合我区轮候对象已经全部配租,新建合江二期保障房未竣工交付,目前未启动新一轮配租登记和仅余15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住户暂未进行实物配租的现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如下:
一、分配房源 我区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合计12套:
一是鱼凫新村保障性住房1套;
二是合江安居工程项目一期公共租赁住房12套。分配房源具体信息详见温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wenjiang.gov.cn/wjzzw/bzxzf1/common_list.shtml)。
二、补充说明
(一)坚持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的原则,即一人户配租26.86平方米房源,二人户及以上配租40-50平方米左右房源。
(二)分配原则、分配顺序,现场选房、其他事项等原则上参照《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2016年部分空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附后)执行。
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
2018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16.9.19分配方案定版公示
为解决我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截至9月我区空置公共租赁住房合计25套。根据2016年4月我局公布的《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结合本次全部配租对象均为轮候对象的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一、分配房源
我区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合计25套:一是鱼凫新村保障性住房1套;二是柳岸银洲保障性住房7套,三是合江安居工程项目一期公共租赁住房17套。分配房源具体信息详见温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wenjiang.gov.cn/index.php?cid=2942)。
二、分配原则
(一)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的原则,即一人户配租26.86平方米房源,二人户配租40-50平方米左右房源。
(二)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摇号、轮候的原则,即25套房源全部配租轮候对象。
三、分配顺序
25套配租房源全部用于解决2016年4月符合保障的48户轮候对象的住房困难,因评分分值均一致(全部为16分),故通过摇号确定选房先后顺序,首先组织28户二人户家庭对与之相对应的20套配租房源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再组织20户一人户家庭对与之相对应的5套配租房源摇号确定选房先后顺序。本次未配租对象在下次配租中优先安排。此次选房顺序作为今后配租的选房顺序,如清退空置房,不再集中另行选号,按此顺序号依次分房并公示。
四、现场选房
区房管局组织公证处、保障对象等按照上述分配原则和分配顺序进行现场选房。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抽出的房号当场由公证人员宣布并逐一登记,抽签结果一经当场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同时,发放《成都市温江区城乡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二)选定房屋的家庭或个人应在15日内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选房,一年之内不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限一户一人)凭身份证和选房通知书准时参加温江区2016年部分空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大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已选择房屋的家庭持《成都市温江区城乡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在告知时限内与区住保中心签订《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并缴交相关费用,领取公共租赁住房钥匙。
(三)公租房承租户按《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按时交纳房屋租金、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其中公租房承租户不享受物业服务费财政补贴。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一人户房屋1000元,二人户房屋1500元。
2.房屋租金标准:按公示确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1)年收入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1.6万元 (含1.6万元)以下的个人按房屋计租面积1.6元/㎡/月的标准缴纳租金。
(2)年收入6万元(含6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 (含2.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房屋计租面积4.2元/㎡/月的标准缴纳租金。
(3)年收入6万元至8万元(含8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房屋计租面积4.8元/㎡/月标准缴纳租金。
(4)农民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房屋计租面积3元/㎡/月的标准缴纳租金。
3. 物业服务费:配租合江公租房按承租房屋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缴纳,配租保障性住房小区(柳岸银洲和鱼凫新村)按承租房屋建筑面积1.2元/平方米缴纳。年收入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1.6万元 (含1.6万元)以下的个人(低收入家庭)按《成都市温江区廉租住房物业服务费补贴规定》规定可申请相应等级的物业服务费补贴。
(四)本次分配公租房仅作保障住房使用,任何承租户不得改变其用途和擅自装饰装修,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咨询电话:82727193 办公地址:海科大厦20502
附件2.成都市温江区2018年第一批次配租房源明细(12套)
成都市温江区2018年第一批次配租房源明细(12套) | ||||
序号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使用面积(㎡) | 备注 |
1 | 鱼凫新村1-18-2 | 49.81 | 34.92 | 李福全退出 |
2 | 合江1-19-8 | 59.9 | 45.07 | 赵潇退出 |
3 | 合江1-3-3 | 26.86 | 20.21 | 易少华退出 |
4 | 合江1-3-5 | 26.86 | 20.21 | 何素清退出 |
5 | 合江1-3-6 | 26.86 | 20.21 | 艾淑蓉退出 |
6 | 合江1-8-5 | 26.86 | 20.21 | 彭炯华退出 |
7 | 合江1-16-3 | 26.86 | 20.21 | 崔学秘退出 |
8 | 合江1-4-4 | 26.86 | 20.21 | 杨方退出 |
9 | 合江2-11-6 | 51.1 | 38.12 | 兰斌退出 |
10 | 合江2-21-6 | 51.1 | 38.12 | 李震退出 |
11 | 合江2-5-10 | 50.19 | 37.44 | 李文忠退出 |
12 | 合江1-13-5 | 26.86 | 20.21 | 覃登群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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