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学校: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招生片区范围有调整的,要及时对外公布,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各地要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二、民办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参照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政策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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