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056元(10338元/月),比上年增长7.9%。
按照国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应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此计算:
1、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下限调整为5975元/月。
2、2021年7月1日起,本市人才引进政策中涉及“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事项,按10338元/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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