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图书馆如何进入?
湖北省图书馆一、二、三楼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在馆阅览不外借,无需办证,可直接进入。但进入外借处、阅览室须持湖北省图书馆读者借阅证。
拓展:湖北省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污损赔偿规定
1、若读者已经缴纳了丢失文献的罚款,但后来又找回该文献(含在馆区内找回),且确定没有损坏,读者可将文献带到登记文献丢失的阅览区服务台,确定文献信息及缴纳罚款数额,开具书面《文献遗失证明》。
2、阅览区服务台工作人员应查找当天为该遗失文献读者办理缴纳罚款的办证咨询处员工,若此员工本日在办证咨询处,则可本日处理;若此员工本日不在岗,则隔日处理,但事先一定要与该员工沟通,并让读者知晓。
3、确认各项信息后,读者凭《文献遗失证明》,再到办证咨询处与收取其罚款的员工办理退款手续。在办理退还丢失罚款手续时,读者须填写罚款退还证明;办证咨询处员工填写退还罚款情况说明,打印系统中的罚款财经清单,办理报销手续;同时,网络与数字资源部凭证明,在系统中注销该文献的丢失、罚款纪录;最后由文献所在部门将文献重新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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