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
使用网上单位业务系统需要同公积金中心签订网上办公协议,开通网上办公业务。缴存单位开通网上办公业务后,便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选择“单位用户登录”,插入电子钥匙后登录网上单位业务系统。
网址为:http://www.gjj.dl.gov.cn/icms/dlgjjwwmh/zh/ns:LHQ6MzIsZjoxOCxjOixwOixhOixtOg==/channel.vs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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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缴业务分两步完成。
第一步 ,单位操作员办理“公积金汇缴制单”业务,生成汇缴数据和用于下一步审核的登记号。
第二步 ,单位操作员操作“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业务,审核汇缴金额及人数等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发出划款指令。
1.1.1 公积金汇缴制单
功能描述: 生成本单位职工(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的职工)缴存公积金明细和汇缴审核登记号。
操作步骤: 单位操作员登录“单位业务系统”后,选择:“汇缴补缴”→“公积金汇缴制单”,桌面区将显示“汇缴制单”界面(见下图)。
单位操作员按提示选择缴款方式、输入汇缴终止月份、资金类别,核对本次汇缴人数、汇缴金额,准确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汇缴制单操作。
“资金类别” :有两种选项,公积金和补贴。若只选择了公积金(补贴)选项,那么,本次汇缴只办理公积金(补贴)汇缴;若两个选项全部选择,那么,本次办理的是公积金和补贴的汇缴。
“缴款方式” :有两种选项,“网上划款”和“预缴转入”。选择“网上划款”,汇缴款项将从签约单位的银行账户划拨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账户,待款项到账后,系统自动将款项登记到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中;选择“预缴转入”,汇缴款项将从单位预缴户中自动登记到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中。
单位操作员若发现汇缴人数或汇缴金额不正确,可点击【缴存明细查询】,再点击【缴存明细下载】,下载职工汇缴明细,查找原因。
汇缴制单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单位操作员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公积金汇缴审核缴款”业务,否则,本次制单信息将被系统自动删除。
对于账户性质是管理账户的单位,单位操作员进入“公积金汇缴制单”系统后,其显示界面如下,在委管户列表中选中委管单位,并按上述步骤办理汇缴制单,制单方法相同,不再赘述。
1.1.2 公积金汇缴审核缴款
功能描述: 单位操作员对提交成功的汇缴制单信息进行核对,审核通过后,系统开始进行网上汇缴划款操作。
操作步骤: 单位操作员登录“单位业务系统”后,选择“汇缴补缴”→“公积金汇缴审核缴款”,桌面区将显示“汇缴复核”界面(见下图)。
从登记号下拉列表中选中待审核的汇缴业务,系统自动显示本次汇缴待审核的汇缴人数、金额信息。点击【个人查询】,可以查看本次汇缴职工名单,方便审核汇缴职工明细。
汇缴信息审核通过后,输入“交易密码” (请参见“修改交易密码”一节),点击【同意】,完成本次汇缴审核操作,同时发起网上划款指令;点击【不同意】,系统将删除汇缴制单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为其委管户办理汇缴业务时,汇缴资金由管理账户的付款银行支付 。
汇缴审核通过后,系统将确认汇缴制单信息,并且正式为单位及个人发起划款及入账操作。目前,除缴款方式是“网上划款”,且协议类型为“代收协议”情况外,其它情况皆为实时入账。
若本次汇缴满足实时入账 条件,则系统提示单位操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打印界面如下:
单位操作员可直接点击左上角“打印”图标,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或点击左上角第二个“预览”图标,先预览再打印。
若本次汇缴不满足实时入账条件,则系统提示“请在3-5个工作日内查看资金到账情况”。单位操作员可以通过“单位网上划款查询”交易查询该笔汇缴是否入账(划款状态为“复核同意交易成功”表示已经入账)。当该笔汇缴入账成功后,单位操作员使用“汇补缴书补打”交易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请在打印后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与银行出具的划款凭证一同作为单位入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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