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非本市户籍人才
认定为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人才,享受佛山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在佛山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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