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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内容:
广州燃气报装和接驳办理材料
㈠身份证明(除表格之外,其他证明材料均需复印件):
按要求填写《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用气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⑴非项目业主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供法人证明或营业执照、项目业主(或代业主)用气申请业务办理授权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⑵项目业主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提供法人证明或营业执照、项目业主(或代业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㈡可供气证明:
以下六项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⑴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红线图)复印件
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总平面图)复印件
⑷政府立项文件(项目核准文件)
⑸镇街及以上政府出具的供气证明等文件
⑹物业业主同意申请用气证明书(非产权单位人申请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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