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拓展:
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打击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违法行为,特制定发《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供需茅盾凸显,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且表现形式日趋隐蔽,不易察觉,造成耕地破坏,部分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土地管理秩序被扰乱,征地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同时滋生了乡镇、村干部的腐败,引发了群众大量上访,成为一些地方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宅基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行为,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内容含原则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明确了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在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打击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中的职责分工、重点任务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一)明确依据。《工作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为依据,特别是参考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65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和贵州省农村宅基地用地批准书的通知》(黔国土资办发〔2017〕32号)三个文件,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起草。
(二)明确原则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生态建设和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源头严管、过程严控、违法严打等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转让、买卖违法行为蔓延的势头,确保农村集体土地利用规范有序,监管有力。
(三)明确重点任务。一是源头严管。1、坚持规划引领。 2、严格规划许可。3、强化规划管控。4.规范用地审批。二是过程严控。1.加强批后监管;2.注重源头防范;3.压实层级责任;4.建立联动机制。三是违法严处。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相关规划,依法申请获得许可。依法严肃查处6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强化领导。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范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宣传。要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通过各种宣传途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网,形成宣传合力。三强化督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本方案,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加强调度和指导,每月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信息,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四是强化问责。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范管理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要强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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