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
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zui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
2、住宿费
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说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公办大学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奖励比例约占全校本科生总数的1%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奖励比例约占全校本科生总数的3% | ||
国家助学贷款 | 每年贷款额度zui高可达8000元 | 按实际申请情况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 | 按实际申请情况确定 | ||
国防科技奖学金 | 10000元/人/年 | 按实际申请情况确定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每年补偿金额不超过8000元/年 | 按实际申请情况确定 | ||
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 | 学生入伍时对已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退伍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 按实际申请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 按实际申请情况确定 | ||
社会企事业单位助学金 | CASC助学金 | 2000元 | 250人 | |
健博助学金 | 3000元 | 6-12人 | ||
瑞华春雨助学金 | 2000元 | 290人 | ||
瑞华启梦助学金 | 5000元 | 70人 | ||
盛才良暖新助学金 | 2000元,4000元 | 35人 | ||
社会企事业单位奖学金 | 航空工业奖学金 | 20000元,10000元,6000元 | 20人 | |
CASC奖学金 | 10000元,5000元,3000元 | 6人 | ||
中航技奖学金 | 10000元 | 10人 |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 4500元 | 35人 | ||
波音奖学金 | 2000美金,1000美金,750美金 | 20人 | ||
校友会奖学金 | 5000元 | 15人 | ||
华为奖学金 | 5000元 | 4人 | ||
向荣奖学金 | 5000元 | 10人 | ||
立群奖学金 | 3000元 | 6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每人每次不超1000元,每人每年累计获得学院补助次数不超过2次 | 按实际申请情况确定 |
返乡补助 | 400元,300元,200元 | 按实际情况确定名额 | ||
春节留校慰问金 | 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 按实际情况确定名额 | ||
冬日暖心补助 | 500元/人 | 按实际情况确定名额 | ||
校内奖学金 | 新生奖学金 | 一等奖5000元 二等奖3000元 三等奖1000元 |
按实际情况确定名额 | |
校长(年度)特别嘉奖 | 校长特别嘉奖10000元/人 年度特别嘉奖为3000元/人 |
10~20人 | ||
大学成就奖 | 大学成就奖10000元/人 提名奖5000元/人 |
大学成就奖10人 提名奖15人以内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2500元/人 二等奖1500元/人 三等奖1000元/人 |
一等奖3% 二等奖5% 三等奖22%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500元/人 二等奖400元/人 三等奖300元/人 |
一等奖20%,二等奖20%-40%,三等奖40%-60% | ||
园丁励志奖学金 | 一等奖5000元/人 二等奖1000元/人 |
一等奖10人左右 二等奖100人左右 |
||
少数民族学生学业精进奖学金 | 1000元/人 | 奖励人数根据申报人数及学校审核确定 | ||
集体类奖学金 | 杰出团队,奖励标准5000元/队;优秀团队,奖励标准2000元/队。标兵(先进)班级、标兵(先进)宿舍等奖项,奖励标准为200元-2000元不等 | 优秀团队5-10个,杰出团队5个 优秀班级(宿舍)不超过20% 标兵班级(宿舍)各18个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50-6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约12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50%,100%学费 | 第一学年按照《关于全部免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学费的通知》(文明办[2002]11号)规定,免收全部学费;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学年根据受助大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决定本学年学费是否全免、部分减免或不予减免。即: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全体学生前30%的学费全免,排名在31%—70%的学费减免一半,排名在71%以后的学费不予减免。凡受助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内仍有2门以上(含2门)必修课不及格和在受助期间受到校纪、团纪、党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afuwuba@qq.com@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eryalawyer.com/post/187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