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在如今的社会中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但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个人资料之一,而且有严格的定义。对此,公安部有个详细的解释:籍贯指的是一个人出生时其祖父的居住地,我们在填写户口本“籍贯”一栏就是按照这个意思填写的。
如今“籍贯”是作为一个词语出现的,然而在古代,籍是籍,贯是贯,是两码事。
先说说籍。
南北朝时期的木兰从军的故事人人皆知。朝廷为什么同意木兰代父从军呢?因为木兰家是军籍,因此必须服兵役。在古代,普天下的人都有属于帝王的当差人户,每家每户都有籍,煮盐的是灶籍,做工的是匠籍,当兵的是军籍,如此种种。“籍”指的是役籍,即一个人及其祖先(一般指一个家庭)所从事的朝廷负担的徭役种类,也是其所从事的职业,一旦定下来不能随意更改。举个例子,我们熟知的秦淮八艳之一董小宛是乐籍,本不能与民籍通婚,但偏偏造化弄人,爱上了扬州才子冒辟疆,于是冒走后门,让其门生礼部张某(礼部掌乐户籍),为董小姐重新落籍,这才有小宛嫁冒门的一段佳话。
籍,也就是役籍,分别有民、军、商、匠、儒、医、盐、乐、役等籍别,不同的籍分别由不同的部门严格管理,如民籍归地方政府,军籍归兵部,商籍归户部,匠籍归工部,儒、医、乐籍归礼部等。“籍”不能假冒,并且有等级区别,涉及到自身利益或子孙前途。
说完籍,再说说贯。
古代的“贯”与现在所说的“籍贯”差不多是一个意思,我们寒暄的时候说的“您老家哪儿”就是指“贯”了。
“贯”又称“乡贯”,是指一个人的祖辈的居住地或出生地。我们现在记籍贯,一般只到县级就可以了,如江苏省泰兴市,但古代的“贯”要记到乡、里(村)为止,比现代要详细。例如清末最后一个捡了大便宜的状元刘春霖,他的贯就记成“直隶肃宁付佐乡北石宝村”,这样才合规范。当然,“贯”也是不准假冒的,否则同样会受到严厉处罚。不过“贯”与“籍”还是有区别的,一是可以随出生地的变动而更改,二是不存在等级差别。
明朝户籍信息
籍和贯是怎么混淆的?
籍和贯虽然是两码事,但也有关联。一人有役籍,其籍所在必有其乡贯。所以乡贯与役籍往往合并。从清代开始,乡贯和役籍就已经开始合并了,也可以说是写文书的偷懒,比如应该按规范写的“发回原贯原籍当差”写成“发回原籍当差”,其实也不难理解,回老家一定还是干原先干的事情罢了,就跟我们现在从城里返乡一个道理,久而久之,“贯”与“籍”就难分了;另一个原因是雍正年间开始实行“摊丁入亩”,把人口税摊入田亩,“籍”只作户口用,不再作派差役用,“籍”的功能慢慢开始弱化,“籍贯”二字连用时就多指“贯”,慢慢约定俗成就一直沿用至现在。
不过,在特定场合仍然严格区分和使用“籍”这个概念,比如“役籍”一词仍在台湾使用,“党籍”、“军籍”、“学籍”也在使用,其含义与古代的“籍”相同,只是已经不存在等级划分了。
汉简户籍信息
几十年来不知道在多少表格中填写过“籍贯”这一个中国人的重要参数,但似乎没有谁有根有据地告诉过该怎么填写。通常的解释是“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可是祖父与祖父的父系祖先不在同一地方长久居住或出生该怎么办?事实上除了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的人以外,可能不会有太多人知道自己祖父的祖先在哪里居住,在哪里出生。
标准答案来自于1995年12月19日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明确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作用,科学设置登记项目,统一式样、标准,规范制发工作,实现常住户口登记簿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逐步统一和完善公民身份登记及身份证件管理制度打好基础,公安部决定自1996年7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
在这个文件的“附件三: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中明确说明:15、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 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即一般而言,“籍贯”的标准答案是“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因此,在城市化快速发展、人员广泛而大幅度流动的当今,人们与父亲有不同的“籍贯”很可能是常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afuwuba@qq.com@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eryalawyer.com/post/26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