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由封存状态变更为正常状态,恢复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正常汇缴。
深圳职工的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后,重新找到工作,可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业务。一般由公司专办员办理,详细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和流程在下文均有展示,需要的网友可查看。
开通条件
开通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申请清册》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原件
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事项支持网上受理。
开通方式
专办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启封”模块→填报信息→系统审核→业务办结
点击此处查看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办理流程图
开通地点
开通时间
1、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理费用:不收费,无年检。
4、联系电话:0755-12329
开通流程
法律效力 救济权利
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
1.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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