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双软认定的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双软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1、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该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 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等级证明材料;
6、 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3、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4、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5、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afuwuba@qq.com@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eryalawyer.com/post/33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