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妇女带上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生育医学证明》等材料去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即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公民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静安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常熟路115号,曹家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万航渡路676弄46号。金山枫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杰路51号。
拓展
生育生活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保险累计缴纳≥12个月或连续缴纳≥9个月,生育生活津贴计算方式为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生育假),生育保险缴累计缴纳12个月且连续缴纳<9个月,生育生活津贴计算方式为月数÷12个月×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天X(产假+生育假),上年度单位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单位补差职工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单单位平均工单资,单位计补差。
缴费主体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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