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由于不同的政策落户成都所需条件不一样,因此不能更改申请理由。
下面来看看购房入户与人才入户的区别:
17年底前购房入户(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全面取消购房入户,购房不再是入户条件):
办理条件
一、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二、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5、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7、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门楼牌号变更的应注明)。(原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
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第二步
现场办理
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第三步
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第四步
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人才入户:
办理条件
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入户需属于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人员,持有政府人才引进计划文件。
2.博士后人员,可以携带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户。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以申请技能人才入户。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
办理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相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博士后人才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技能人才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四、持“蓉城人才绿卡”人员入户需提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
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第二步
现场办理;
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第三步
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第四步
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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