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言情文书单来啦,超多沙雕女主在线逗乐,喝水吃饭请勿阅读。
高质量轻松爆笑言情小说推荐
目录
1、名侦探夏贵妃 作者:衣带雪
2、在恋爱综艺阴阳怪气后爆红了 作者:君玉君
3、他真的很绿茶 作者:撒空空
4、大佬穿成娇软美人 作者:唐宓
5、再少年 作者:疯丢子
轻松爆笑言情小说推荐
1、名侦探夏贵妃
作者:衣带雪
文案
前大理寺卿夏洛荻在早朝时和政敌骂架,因过于投入,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夏大人不慎被扯掉假胡子,藏了六年的女子身份曝光。
人在天牢等死的时候,皇帝却下了圣旨叫她别当人才了,进宫当才人去。
满朝官员吓死了,后宫嫔妃也吓死了。
坊间评价夏青天有云:大人一腔正气,为官两袖清风,断案三花聚顶,谈情四大皆空。
夏青天悍不畏死,但皇帝怕她死。
白天上朝晚上想,误被当做跟-踪-狂。
好不容易捱到夏大人主动邀请圣驾去她那一亩三分地的小冷宫过夜。
夏洛荻:今晚月色甚美,陛下想不想来点刺激的?
皇帝:???成何体统?!
皇帝:……说来听听。
夏洛荻:得嘞,有新案子了,左右,升堂!
皇帝:……(皇族粗口)
特点:古言,宫廷,钓系青天美人娘娘X深情背锅侠狗皇帝,沙雕搞笑,破案,权谋,女扮男装
2、在恋爱综艺阴阳怪气后爆红了
作者:君玉君
文案
许松萝是一本娱乐圈文里肤白貌美的反派
原书里,男女主会在一档爆红全国的恋爱综艺中成为人尽皆知的神仙CP,而作为抛弃男主的前女友,许松萝则会爆出各种黑料,被群嘲退圈
得知这一切的许松萝表示:是当反派不香吗?我们坏女人就要有坏女人该有的样子
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当然要贯彻到底
好不容易手握反派剧本,那当然得拿出应有的样子来啊
于是,观众们就在看到了在节目中各种阴阳怪气的许松萝——
柔弱小白花女主:“松萝是不喜欢我吗?为什么你都不看我?”
许松萝:“‘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我还挺喜欢你的,就不折磨你了。”
原女主:……
当功成名就的原男主在节目中故意谈到嫌贫爱富的前女友,引发观众对这位有眼无珠前女友口诛笔伐的时候
许松萝:“所以,你是想说要不是你有钱,女人其实都看不上你?”
原男主:……
小鲜肉半夜发来撩骚微信:“姐姐,你就不能多依靠一下我吗?”
许松萝面无表情:“靠靠靠靠靠,够了吗?”
小鲜肉:……
特点:现言,穿书,纯情耿直电竞选手×娱乐圈肤白貌美女明星(阴阳怪气飒爽怼王),娱乐圈(恋爱综艺),女配觉醒,甜宠
3、他真的很绿茶
作者:撒空空
文案
订婚宴结束后,云向晚看见了未婚夫吴与之手机里,那条来自他干妹妹的短信。
【哥哥,昨天你陪了我整晚,向晚姐姐是生气了吗?对不起,我不想你们因为我而吵架。】
茶得有盐有味。
云向晚手指还没来得及颤抖,抬头,便对上了霍轻寒那双敛尽锋芒的深邃眼眸。
几天后——
吴与之看见了未婚妻云向晚手机里,那条来自霍轻寒的短信。
【学妹,你这么好的女孩子,你未婚夫怎么就不懂得珍惜呢?如果是我,一定不舍得你难过。】
茶得山外有山。
那瞬间,吴与之感觉自己被淋了满脑袋的碧螺春。
原来,男人茶起来,真没女人什么事。
特点:现言,白切黑偏执绿茶男x外温柔内毒舌小仙女,搞笑,破镜重圆
4、大佬穿成娇软美人
作者:唐宓
文案
虐恋文里的娇软美人姜眠,杏眼桃腮,细腰小脚,哭声嘤嘤,浑身散发着一股奶糖的甜香,不是在被欺负,就是在被欺负的路上。
从末世穿来的大佬姜冕,飒爽英姿,气场两米八,
手持一把西瓜刀,在丧尸堆里能杀个七进七出。
当姜冕穿书成为姜眠后:
——与刚签完恋爱契约的淡漠矜贵大佬见面时
姜眠:“你他娘的就是老子的金猪啊?”
大佬:“……”
——被大佬带着聚餐时
姜眠:“我干了,你们随意!”
大佬众好友:“……”
——当自幼虐待她的舅妈跟她要五百万,不给她表哥的手就要被赌场里的人砍了时
姜眠:“他失去的只是一双手,我失去的可是五百万啊!”
舅妈:“……”
——当青梅竹马的男主认定一个巴掌拍不响,她也不是好东西时
姜眠扬手一巴掌:“响吗?我还能更响,要不要试试?”
男主:“……”
特点:穿书(末世穿现代),娱乐圈,武力值爆表李云龙转世直女vs抠门易脸红娇软总裁,沙雕搞笑,爽文,甜文
5、再少年
作者:疯丢子
文案
单身贵族方亚楠突然开始在自己二十九岁和七十五岁之间反复横跳
于是在旁人眼中她的人格也开始在精分和老年痴呆之间反复周转
谁能知道年老的自己完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结婚的苦
又有谁能理解年轻的她知道自己未来后在重蹈覆辙和迈向未知的岔路口的纠结
如果真有一天你能看到自己的未来
如果老天真的能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
你是选择与年轻的自己和解
还是选择与未来的自己同甘共苦?
特点:反复穿越,现言,欢喜冤家,职场,老太太女主,搞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afuwuba@qq.com@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eryalawyer.com/post/64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