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宅,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此外,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目前共有产权住宅已在我国江苏省、北京市和上海市开始了试点和推广。
成都的共有产权住宅将怎么做?
夏先义表示,成都目前还在积极探索、学习北京和上海的经验,仍处于调查研究中,待方案制定完毕后,还需论证和评估。成都的共有产权住宅主要服务于两大类人群,一是低收入的无房市民,二是无支付能力的困难市民。
“比如市面上的房屋卖8000元一平米,共有产权房可能卖4800元一平米。当以该价格成交后,政府就拥有房屋60%的股份,购房者拥有40%的股份。”他说,当5年后市民可向政府购买其余股份,同样政府也可收购,“也就是说,购房者用了部分购房款,获得了100%的房屋使用权”。
“此举主要是解决多渠道保证、多主体供应的问题。”将来,若成都共有产权房启动试点,就拥有集保障房、公租房补贴、共有产权房、商品房、住房租赁等多类型的住房选择,让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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