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好看还免费的言情小说推荐!部分是大神出品,质量保证喔~
超级好看的免费言情推荐
目录
1、林小兔上线了 作者:城南花开
2、北落师门 作者:侧侧轻寒
3、一枪一个嘤嘤怪[电竞] 作者:锦橙
4、月落参横 作者:滕玦
5、君子坦荡荡 小人长嘤嘤 作者:坡西米
免费言情小说推荐
1、林小兔上线了
作者:城南花开
特点:奇幻,篇幅短,娱乐圈,兔子精&孙悟空,脑洞设定
名著娱乐公司开启名著人物引渡计划,将高人气的名著人物如孙悟空、二郎神、哪吒等上线,从二次元引渡到现实世界,用束缚带限制了他们的超能力,成为娱乐明星,为名著公司服务,吸引用户氪金。
被引渡的名著人物根据流量差距,也被分为好几等,zui拔尖的几位则会进入名著天团,分别是孙悟空(队长)、二郎神、宝钗、宝玉、林黛玉。
而女主其实是林黛玉养的兔子,受黛玉的泪水感化成精,怕林黛玉受伤害替她挡住了神秘力量,被误以为是林黛玉给引渡过来,战战兢兢适应现实世界,察觉到不对劲后,和原先zui害怕的孙悟空联手,对抗公司的惊天阴谋,挖出黑暗真相。
这篇文的脑洞真的是超级赞了!不是那种有小妖精就无脑甜的类型,而是有逻辑有故事,感情戏当然是甜的,反转也是超级多,zui后的真相很让人咋舌。
>>点此阅读全文
2、北落师门
作者:侧侧轻寒
特点:穿越,古言,宋代,宋仁宗&现代女主,偏虐,男主视角,第一人称,be
十几年前的经典老文了,文笔很好,心理描写缠绵悱恻,虐身虐心。
女主是现代人,用高科技穿越到宋代,男主是北宋仁宗,一直喜欢女主,在发现女主和男二两情相悦之后,想了很多办法害男二。后来男二死了,男主把女主用来穿越时空的珠子藏了起来,还强占了女主。女主从此很恨男主,为了让他伤心不惜打掉了自己和他的孩子。后来女主终于成功穿越回去了。
男主的内心戏刻画得真的很到位。文笔剧情都非常好,惟一不太喜欢的是有点黑宋仁宗了吧。总结一下堪称男主视角的《掌中之物》,喜欢虐文的可以看
>>点此阅读全文
2、一枪一个嘤嘤怪[电竞]
作者:锦橙
特点:现言,电竞,直播,吃鸡,萌系男主,骚话连篇女主播X社交障碍小狼狗,甜文
对于仙儿来讲,在这个游戏里,她就是称王称霸的那一个。直到遇见天使,“天使儿,你在干嘛?”“天使儿,你哭了?”天使表示,你欺负我不会玩游戏!仙儿发出灵魂的质问,那你平常玩什么!天使表示,公主换装!谁还不是个小公主咋的。。。
里面的嘤嘤怪是男主呦,男主是软萌系的,会撒娇,会嘤嘤嘤,全靠女主带的那种。认真的,我们男主真的活成了一种小公举的样子。女主男友力简直爆表,不得不说两人凑一起,啊,人生圆满的感觉!一起磕糖吧
>>点此阅读全文
4、月落参横
作者:滕玦
特点:现言,小三,未婚先孕,he
不一样的小三文!
女主和男主在大学相爱。而毕业之后男主由于家庭的变故,不得不与女主分手,而迎娶女配。当有一天男主抵不过对女主的思念,来到女主家前,发现女主怀了他的孩子。女主因为爱情,留下了孩子,她可以好好抚养他们的孩子,从未想过打扰他们。
全篇看下来,满满都是对女主的心疼,现实中有多少女生有那么大的勇气,勇于默默坚守着自己的爱情,同时自强不息。女主对男主的爱很纯净,她完全有资格对男主说,你给我爱情就好,面包我自己赚。但是男主连名分都没有给女主,还让她未婚先孕生下孩子。
世俗的压力以及女主的骄傲让女主只能呆在原地,还好男主很给力,他勇于奔向了女主,承担责任,并且也一直努力想给女主一个正大光明的未来~
>>点此阅读全文
5、君子坦荡荡 小人长嘤嘤
作者:坡西米
特点:现言,阳刚退伍军人女主&阴柔腹黑男主,青梅竹马,he,校园,青春成长,群像,轻松向,甜文
君子性格的女主,从小被姥爷用军人教育扶养,跟体弱多病的男主一起长大,女主因母亲恶意遗弃并与他人私奔,姥爷心疼女主而蒙骗母亲身死,男主从发现女主母亲的秘密到被姥爷讬付,凡事关女主心情的都细致的处理,直到女主父亲打破骗局,不但让姥爷情急之下心梗死亡,女主知情所有内容后转而从军4年,待沉淀后退伍被男主主动领回,开始了和谐的美好生活。
女主个性上进又善良,不排挤他人,懂得欣赏他人优点,而赢得同学间zui宝贵的友谊,异性同学从刚开始被外表吸引到被性格吸引,终因男主腹黑手段与女主专情男主,彼此都成为好朋友后,不再会去踩线来破坏彼此友谊。
男主的腹黑更是zui高端的智慧表现,把情敌变朋友变伙伴,男主更用包容的方式给女主爱与支持,等待女主归来zui是让人动容的。
每个同学都个性鲜活的,象是在自己周遭的同学,姥爷更是像隔壁家的爷爷般的自然,读文象是看同学日记般,精彩的让人迫切想一口气看完,是久违不可多得的好文,喜欢清新校园文不可错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afuwuba@qq.com@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eryalawyer.com/post/80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