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等。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六部门于2020年7月22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在夫妻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及以上的,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拓展阅读:南京购房政策最新消息
政策来源:
http://fcj.nanjing.gov.cn/dtxx/tzgg/202007/t20200723_2305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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