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辖市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四个。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
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旅游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扩展资料:
成立直辖市需具备以下条件:
1、明显的区位,经济,政治,贸易,交通,体育,医疗,科技,历史,文化,教育,生态环境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生态环境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
2、全市常住人口不得少于600万人。
3、所在区域内经济,政治,贸易,交通,体育,医疗,科技,科创,历史,文化,教育,生态环境发展最好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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