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社保缴费(更新于2023年10月10日)
1.医保缴费
(1)集中缴费期:2023年的9月20日-2023年的12月20日
(2)享受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补缴时间:2024年1月1日-6月30日
医保缴费指南 | 参保对象 |
查看电子凭证 | 缴费标准 |
2.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缴费
(1)缴费申报时间:2023年度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截至2024年2月29日。
(2)缴费申报标准:2022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4344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53032元,下限标准为50606元。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比例为20%。
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 缴费明细表 |
缴费流程 | 适用范围 |
2023年社保缴费(更新于9月15日)
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档:三档为7627.20人民币,二档为10171.20人民币,一档为12712.80人民币;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费为3366.20人民币,其中,大额医疗救助费188人民币;
3、参保个人社保年缴费合计分别为10993.40人民币、13537.40人民币、16079人民币。
二.2022-2023年度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集中参保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2.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15:00前,银行协议(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注: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调,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3.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888元和4378元执行;
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9899元和3980元);
5.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6633元执行。
三.企业缴费基数申报
(一)缴费基数申报时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应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申报的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应如实填报,系统会自动做保底封顶处理。
(二)申报了社保缴费。企业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参保企业每月应进行应收核定,并及时至税务部门完成缴费。
(三)缴费基数差额补退。待全省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参保企业2023年为职工申报的月缴费基数超过300%部分、不足60%部分,进行多退少补,统一由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或退费。
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养老保险关系已转移、已死亡、出国等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超过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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