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职工怎样办理生育医疗费补贴?
答:根据成劳社发〔2006〕91号《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注:1. 单位参保职工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家属代办,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 申领待遇时限为婴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逾期未申请的按文件规定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3. 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据已于2011年8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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