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
1.身份证
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户口簿
(1)集体户口的,需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派出所或人才市场专用章的复印件;
(2)现役军人应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
(3)退伍军人处于待安置期间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安置部门的待安置未分配证明和入伍证明材料等。

3.证件照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复婚、再婚者应当提供其他相应证明
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拓展阅读:
南京结婚登记条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afuwuba@qq.com@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eryalawyer.com/post/9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