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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察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规划处(政策研究室)。
(三)法规处。
(四)干部人事处。
(五)科技和财务处。
(六)新闻宣传处。
(七)老干部处。
(八)执法稽查处。
(九)登记注册处。
(十)信用监督管理处。
(十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办公室。
(十二)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处)。
(十三)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
(十四)广告监督管理处。
(十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十六)质量发展处。
(十七)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十八)食品安全协调处。
(十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十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二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十四)计量处。
(二十五)标准技术管理处(产业发展标准化处)。
(二十六)标准创新发展处。
(二十七)认证监督管理处。
(二十八)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二十九)党建工作指导处。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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